4/11/2021: 艺术是偷窃

2021/04/11 05:04

上期聊过「找到并守住自己真正喜爱的东西」重要的原因,简单来说是让你有了焦点。而丧失了焦点会让你迷茫,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花费过多的时间,还稀释了重点的重要程度。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,如何找到那个东西?本周收集的信息也许可以展示一个角度。(不过在最后好像导向了更加复杂的问题。)


上周的阅读过程中就对「 Good Artists Copy; Great Artists Steal 」这句话很感兴趣,因为感觉它隐隐指出了一条路径。于是本周首先阅读了一篇尝试溯源「Good Artists Copy; Great Artists Steal」这句话的源头的文章,在这个过程则发现了在各个不同领域的创作者,都在重复这句话

  • 诗人T.S.艾略特说最可靠的考验之一是诗人的借鉴方式。不成熟的诗人会模仿,成熟的诗人会偷窃

  • 作曲家伊戈尔·斯特拉文斯基在谈到他的 Three Songs by William Shakespeare 时对我说,他在其中对韦伯恩音乐的发现做了一个缩影:"一个好的作曲家不是模仿,而是偷窃。"

  • 小说家威廉·福克纳说:"不成熟的艺术家是抄袭,伟大的艺术家是偷窃。"这句话的真实性可能比我们愿意承认的多。知道什么和什么时候偷是设计师自我教育的一部分。

  • 史蒂夫·乔布斯说我的意思是毕加索有一句话,他说好的艺术家复制,伟大的艺术家偷。而我们总是无耻地窃取伟大的想法。

  • 当被问及他的写作影响时,编剧亚伦-索金回答说:"好的作家会借鉴其他作家的作品。伟大的作家则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偷来的。"

每个人都不想放弃自己的 ego,想要拥有自己的作品。但和上面这些话对照,这种对于纯粹性的追求,是否阻碍了我们做出好的作品呢?亦或者,自我的纯粹性有多高,才能有胆量署上自己的名字呢?所以来看一些实际的例子。

  • 黑泽导演的《蜘蛛巢城》以莎士比亚的戏剧《麦克白》为底本,重新构建出日本战国武将的故事
  • 宫崎导演则从平安时代晚期的短篇集《堤中纳言物语》中的那篇《爱虫子的公主》和勒古恩的《格德战记》中获取了《风之谷》的最初灵感
  • 身兼剧作家和电影导演的三谷幸喜的戏剧(电影版并非他自己导演的)《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》,就借鉴了西德尼·吕美特导演的社会派正剧《十二怒汉》,在日本也存在陪审团制度的假设前提下,它被精炼成了一部上好的喜剧。(以上出自《奔跑吧!梅洛斯:新解》神山健治导演的后记)
  • 马奈的《牧羊人》(Déjeuner sur l'herbe)是西方艺术史上最宏伟、复制最多的作品之一,很大程度上是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幅版画为基础的。
  • 巴勃罗-毕加索如果不借助于非洲雕塑,就不可能画出他在20世纪的突破性作品。(以上出自 BBC Culture )
  • 在《麦克白》中,一个鬼魂预言 "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征服",直到森林向他的城堡进军。但後來英國軍隊拿著森林中的樹枝向城堡進發,Macbeth就被擊敗了。J.R.R.托尔金对这种 "寒酸的使用 "感到 "痛苦的失望和厌恶",以至于他对诗人W.H.奥登说,他发明了一个会动的、会说话的森林,在《指环王》中,这个森林实际上是连根拔起,走向战争。而现在,公众对托尔金的树比莎士比亚的树更了解。他偷得像个艺术家。
  • 《狮子王》是一部适合孩子的《哈姆雷特》
  • 《西区故事》是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(以上出自 LifeHacker )

神山健治导演称为「是打磨剧本和研究导演手法方面最好的参考书」的《奔跑吧!梅洛斯:新解》本身是对文豪名篇的改写,而译者代珂的后记又指出了更深层次的借鉴

森见在《春宵苦短,少女前进吧!》里提到过:所有的书之间都存在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联。它们共同组成的书海即是一本更为巨大的书。这实际上说的正是书写的共存和传承。

参照前文所列别册的作品简介,不难发现,被本书选为基底的作品,同样构建于其他文学或文化的基盘之上。中国唐代传奇、日本平安朝传说、古希腊神话、德国的叙事诗、日本传统民间活动

而森见本人的后记也阐释原作中吸引他再创作的点

《山月记》:化身为虎的李征那段极具力量的悲痛独白。

《竹林中》:被绑在树上无奈目睹全过程的丈夫的痛苦。

《奔跑吧!梅洛斯》:不断向前跃进的行文,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创作时的愉悦心情。

《盛开的樱花林下》:被斩杀的妻子们的尸体旁边,女人伫立的身影。

《百物语》:孤独地静坐在热闹的房间里,双眼充血的男子


你的声音不在你体内,来自「你之外」,作者的 ego 起码不应该阻碍,把真正打动你的东西(不管是让你感动,还是让你生气的东西),重新放入作品中。创作者如果回避打动自己的东西,又如何创作出打动别人的东西。如乔布斯所说「归根结底是要尝试让自己接触到人类做过的最好的东西,然后尝试把这些东西带入到你正在做的事情中。」

原创性的可能性经久不衰——但只能通过复制来实现。你只有在制造已经存在的东西时,才能做出新的东西。正如斯特凡特曾经说过的那样,"重制、重用、再组装、再组合--这才是王道"。

BBC Culture

另一方面,有一些规范是黄金法则,学习伟大的大师们如何在画作中使用透视法,不是抄袭;为你的书或剧本遵循 "英雄之旅 "的情节,也不是抄袭。这就是艺术的本质。

偷窃是一个难听的词,但我们需要的可能就是这种大胆,以把别人的东西变为自己的东西。


更复杂的问题就是,怎么偷?这个问题除了能指导自己创作,也能帮助我们分析他人的创作。

首先是意图,要想侵犯版权,后来的作品必须具有与原作相同的意图。这也就要求你深挖自己的感受,你觉得某个作品哪里好,好在哪,真正提炼出打动你的点,然后加以运用。且不论一个作品打动你的地方不会是整体而只可能是其中某些点,真正的创作过程中处处是动人的点也是不太可能的,就像光与暗互相给予意义,亮点与铺垫也是如此。

你可以从惠特曼那里学到「亲昵」,从「狄金森」那里学到「洒脱」......从每一个创作者那里挑一点,把它们结合起来。 ——比利·柯林斯

好诗人把他的偷窃焊接成一个感情的整体,这个整体是独一无二的,完全不同于它被撕裂的那个整体;—— T.S.艾略特

这就是创作的悖论之一:通往原创的途径是模仿。但纯粹取用他人的人,则丧失了自身创作的意图,本配不上创作者之名。利用这种方法博取的认可也是一种自我欺骗,但可怕的是这不局限与抄袭,还有对于类型,或者自我一成不变的重复。一个可以使用的黄金法则是用你会希望被偷的方式去偷。"确保你不是一个混蛋的方法之一,"库尔茨说,"是公开你的来源,归功于你的合作者,并自由地命名你的灵感。"

有趣的是科技岛读最近的一篇文章提到关于著作权的法律问题,也可以提供参考。

著作權的目的是激發科學與藝術(science and art)。...也因此著作權的保護不是絕對的。

常見的合理使用包括評論、嘲諷、教學、研究、逆向工程等。根據美國著作權法,法院必須根據 4 個要點來評估是否為合理使用:

  1. 使用的目的和性質;
  2. 著作權作品的性質;
  3. 相對整個有著作權作品相比所使用的內容和數量;以及
  4. 這種使用對有著作權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所產生的影響。

更白話文就是:

  1. 為什麼抄;
  2. 被抄的是什麼樣的東西;
  3. 抄了多大比例;以及
  4. 抄了害對方損失多少。

「. . . . 某夜店 DJ 擷取(sample)了 Taylor Swift 情歌的片段,放在舞曲組曲中。這時雖然他用到了 Taylor Swift 的情歌,但是是有限的使用,並且有轉換其意義(transformative),不會讓人誤解 DJ 是原唱,也不會傷害到 Taylor Swift 的情歌市場。那麼基於鼓勵創作的公益性,這樣的侵權沒有關係。」

归根结底,你要抓住自己的意图。而每个人的生命经历和审美的差别,就能在同样的素材上诞生与众不同的作品。

祝大家都能实行一场完美大劫案。


关于创作这件事其实不觉得自己真的能真正理解一方面,更不用说说清,只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。这个问题也将成为我自己长期探索的主题。下周打算主要就《极乐Disco》这单一作品了解下其开发过程,也是真正着手他人作品,学习如何进行「偷窃」的实践。


本周阅读了很多文章,也因而倒是没看完一本书。虽然都是阅读,不过这也是我没有平衡好精神加餐和学习成长的证明吧。(也许这并不重要)

本周生命中的盐则是: